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 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对象
2006年01月13日东方早报
作为政府加强再就业工作的配套措施,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三部委昨日联合下发《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并对其予以全额贴息或部分贴息的利息优惠。考虑到此类政策性贷款可能造成的不良贷款,央行表示,在操作规范、勤勉尽责的前提下,经办银行的小额担保贷款质量考评情况可不纳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考核体系。
《通知》明确,凡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持有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持有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证明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相比原政策,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增加了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城镇复员转业军人。《通知》还同时规定,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对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自筹资金不足时,也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通知》提出,对持《再就业优惠证》及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证明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小额担保贷款展期不贴息。
记者注意到,原先政策的贷款贴息范围为19个规定的微利项目,而昨日发布的政策已将其调整为由各地政府结合实际确定,并报三部委备案。此外,《通知》呼吁进一步发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推进建立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的联动机制。对参加创业培训、完成创业计划书并经过专家论证通过的人员,三部委建议在审批小额担保贷款时可以进一步降低反担保门槛。
考虑到此类政策性贷款有可能造成信贷不良,央行特别指出,相关金融机构应建立区别于其他商业性贷款考核制度的小额担保贷款单独考核制度。为了鼓励各银行及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央行表示,在操作规范、勤勉尽责的前提下,经办银行的小额担保贷款质量考评情况,可不纳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考核体系,不影响经办银行和信贷人员的年终评比、奖励和晋级。
此外,对于有条件的地方,《通知》建议,探索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同时,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信用社区贷款考核奖励试点。在青岛,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对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到95%的社区,按回收贷款额的3%对社区进行奖励,对贷款银行按当年贷款发放额的0.5%给予手续费补偿,收到了较好效果。